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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2015年“三公“经费说明

2016-8-1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8|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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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5年决算情况的说明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5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8万元,共接待100次,800人。与2014年决算持平。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5万元,与2014年决算持平。

2015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共有10辆公务用车。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6.5万元,用于办案、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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