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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6-8-1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3|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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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法院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的国家机构。

二、部门概况

大英县人民法院设本级单位一个,派出法庭五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大英县人民法院收入决算总额为130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39元,上年结转收入261万元。

2015大英县人民法院支出决算总额为130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62万元,医疗卫生1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1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大英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审判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英县人民法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大英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公共安全支出8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

(二)医疗卫生支出1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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