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马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有效防范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保护企业及其员工的生活、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结合园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穿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全面规范和强化园区管理部门应对涉及安全生产的突发事件的能力,以迅速控制事故、消除危险、做好善后工作为重点,不断完善园区防范有力,指挥有序、机动灵活、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二、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内企业发生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控制和处理。具体包括:
1、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高支模、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事故。
2、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倒塌等事故。
3、其他性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三、设立应急预案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回马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彬(回马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赵 蕤(回马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唐世龙(金马港公司董事长)
刘慧英(招商服务股股长)
罗 明(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邓 伟(金马港公司工作人员)
安全生产应急处理小组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排险,减害工作,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处置、具体排险方案、措施以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生产事故处置程序
1、迅速报告。接到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园区安全生产应急处理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迅速上报县安监局和县政府,并随时上报调查处理的进展情况。
2、快速出击,现场调查。接报后,园区安全生产应急处理小组应立即召集相关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开展现场调查,判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已造成的损失等。
3、情况上报。园区安全生产应急处理小组将事故现场的情况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和造成的损失以及采取的措施及时报告县安监局和县政府。
4、事故处置。园区安全生产应急处理小组积极的协助各单位,参考各方意见,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妥善的处理,以减少损失。
5、事故影响评价。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价,提出恢复的意见。
6、总结归档。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完毕以后,形成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