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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智水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智水乡饮用水源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8-7-20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0| 评论: 0|来自: 智水乡    

摘要: {"原始ID":"ca5899f2c6854d4e9158f1f8d5945ae0","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0日","发布者":"智水乡    ","附件":[]}

智水乡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危害,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智水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饮用水源安全与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在属地管理为主,各村(居)、各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负总责的前提下,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规范和强化应对智水乡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形成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二、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智水乡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造成农村群众饮用水源水量严重不足;

  2、农村群众饮用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超标;

  3、地震、泥石流、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饮用水源、供水设施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构造变迁等导致饮用水源水量严重不足或供水设施遭到破坏;

  5、人为破坏导致农村饮水不安全。

  (二)工作要求 

  1、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三、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

  组 长:翟宁凤   乡  长

  副组长:张  勇   党委副书记 

  成 员:银梅林   乡党政办副主任

          陈金凤   乡财政所所长

          罗俊林   乡供水站站长

          刘红玖   乡安全办主任

          朱建学   乡社事办主任 

          刘  浩   乡村建所所长 

          漆  明   卫生院院长

          李  杰   乡畜牧兽医站站长

          陈学兵   乡派出所所长

          各村(社区)主任

  应急指挥部下设抢险组、监测组、信息组、调度组、保障组,各村组常设固定监测人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供水站,由罗俊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应急指挥部职责

  提供和解决处置应急事故所需要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统一协调,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技术准备;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减少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态安全;负责与上下级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报告、指示和协调工作;统一对外发布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负责接收群众的举报和投诉(举报电话:0825-7819076)。

  (三)职责分工: 

  1、监测组

  组 长:刘  浩 

  成 员:

  各村村主任为事故监测及信息上报联络员,常年监测各村饮用水水源安全。

  职 责:负责监测辖区农村饮水点情况及受污染情况等信息。

  2、抢险组:

  组 长:罗俊林 

  成 员:乡应急队 

  职 责:负责灾情发生时,组织抢险队进入灾区进行抢险工作。

  3、信息组:

  组 长:银梅林

  成 员:马  铃

  职 责:负责对乡内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险情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调度组: 

  组 长: 张 勇

  成 员: 朱建学、刘红玖

  职 责: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5、保障组: 

  组 长:陈金凤

  成 员:刘红玖

  职 责:负责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生活用水处理工作。

  四、相关部门职责

  (一)乡安全办:协同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登记和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报警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设;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组织、参与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派出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参与事故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

  (三)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受到危害病人的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组织对可能造成传播的疾病病人进行隔离、调查,相关的病原体的检测、检查。

  (四)乡供水站:采取停水、减压供水,要求相关部门采取药水中和、净化污染,加大投氯量和净水剂用量,用活性炭处理过的有机污染等必要处理措施处理污染事故。

  (五)其他责任部门: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管辖和管理职能的部门,具体由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型确定。其职责是负责责任范围内事故现场的处置和调查处理。

  五、处置突发水源污染事故程序

  (一)迅速报告。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迅速报告并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其状况,同时予以核实。在1小时内向乡安全办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减小受害范围。

  (二)快速出动。接到报告后,应急现场指挥部率应急人员,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查、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应急现场指挥部同时通知环境或卫生监测部门,组织应急监测小组赶赴现场监测污染情况。

  (三)现场控制。在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时,如果公安、消防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置,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对现场进行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并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四)现场调查。现场调查处理工作比较复杂,需根据事件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总体步骤如下:

  1、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人员救治病人;

  2、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情况,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可能原因、污染来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及分布、当地饮用水源类型及人口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发生后当地处理情况;

  3、形成初步判断、确定污染种类;

  4、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应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寻找污染源,通过对事故现场的监查、监测、拍照、摄像、录音及个案分析,全面掌握事故现场的特点,根据各方面因素,寻找因果关系,做好现场调查记录;

  5、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置方案。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制定污染处置方案,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污染;

  6、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指挥部拟定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后发布警报决定;应急现场指挥部要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指派专人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7、污染跟踪。应急指挥部要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强度和影响范围,进行跟踪调查,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直至污染事故警报解除;

  8、事件处理总结报告。负责实施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应将事故处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总结报告,并做好案件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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