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1〕196号)的要求,我县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英县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进行公告,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特此公告!
附件:大英县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图
斑基本情况
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11日
(联系电话:大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0825-7851739)
附件:
大英县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图斑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