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单办理
诉求编号: | 2019102501372 |
信息来源: | 12345政府服务热线 |
来电时间: | 2019/10/25 19:38:47 |
主题: | 挪移警告标志牌的位置 |
问题摘要: | 地址:大英县工业园区黑乌嘴红绿灯往大英县县城方向100米处 事件:先生来电反映,该处有一个测速灯(进行违法拍照),测速灯的旁边放置有一个变道警告标志牌,因为测速灯过亮,导致司机无法看清变道警告标志牌,先生担心产生安全隐患。 诉求:望相关部门核实,将变道警告标志牌挪移至距测速灯较远的位置,避免发生安全隐患。 |
处理单位 处理结果 县公安局 处理:一:根据公安部《GAT497-2016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卡口系统需要具备驾驶人面部特征采集功能,且驾驶人面部图像不小于50×50个像素点。目前的卡口系统均是通过爆闪补光灯来实现车内图像采集。且我们采用的爆闪补光灯通过了公安部《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相关检验,符合国家标准。二:关于该先生所说将变道警示牌挪至距测速灯较远的位置的问题,由于该路牌不是交警大队建设,交警大队将对该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