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的职能,主要是负责对各类创建活动进行检查、协调、督促、考评、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政策、措施、办法,对城市管理履行监督、检查、考核、协调职能,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城市管理专项检查和年终综合考核。
二、部门概况
县治理办为中共大英县委办直属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治理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10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4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77.3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对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的专项投入。
2015年治理办支出决算总额为1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万元,医疗卫生0.9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66万元,农林水支出3.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9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74.7万元,主要原因加大了对城乡社区环境规划与管理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治理办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治理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治理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日常工作运转费用。
(二)医疗卫生支出0.9万元。
(三)农林水支出3万元。
(四)(其他功能分类科目)支出73.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乡镇新建、维修垃圾收集池及污水处理池。
大英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2015年决算情况的说明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5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县治理办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因此不产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2.7万元,较2014年决算下降5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媒体和部门协调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万元,较2014年决算下降1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过路过桥费及用车燃料费。
2015年县治理办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
2015年县治理办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2万元,用于下乡镇及城区督查城乡环境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大英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