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基本职能
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对大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同时接受市中院、最高院及省高院指导。我院主要职能是审判各类诉讼案件,惩治罪犯,保障人权,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制度和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审判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机构设置
大英县人民法院设本级单位一个,派出法庭五个。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大英县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011.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37.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18万元,基本公用支出186.46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31万),专项业务费22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1.71万元,占78.25属于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英县人民法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见附件表3-1)。
专项业务费220万元,占21.75%,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等相关工作(见附件表3-2)。
大英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行政运行537.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大英县人民法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二)一般行政运行186.46万元。一般运行费用中155.46万元保障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三公经费31万。
(三)项目支出220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案件执行、陪审员经费等。
(四)行政单位医疗29.0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等。
(五)住房公积金39.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改革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大英县人民法院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 11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英县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1.7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88.23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市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部署和信息化建设大型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943.52万元,占93.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02万元,占2.87%;住房保障支出39.16万元,占3.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537.0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工资及津补贴。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86.46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设备购置、三公经费、差旅费、审判大楼及技术大楼运行、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等。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2017年预算数为220万元,主要用于:诉讼服务中心、中省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9.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39.16万元,主要用于:我院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5.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86.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上升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院接待外来办公办案批次增多,相应的费用增高,2016年的预算不能满足我院的接待次数。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审判业务工作和全国各单位与我院业务交流、涉外法律交流和社会各界有关业务工作接待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上升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与老旧车辆因素,为保障公务用车运行正常,17年会全面整修,以及办案车辆保险的购买。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8辆,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囚车1辆。
大英县人民法院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1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再审等案件的审判及行政运行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财政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大英县人民法院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合计186.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以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九、较强性专有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单位用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部门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9.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