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发〔2022〕5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王立贵、杨建立、杨洪林3名同志
“大英县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推进“平安大英”建设,积极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2020年11月14日,自由职业者王立贵(男,现年31岁),在临江桥段勇救落水者余某;2021年7月3日,大英县百家巡游出租车有限公司杨建立(男,现年50岁),在太吉桥段勇救落水者黄某;2021年8月30日,原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东泗乡水浒村养殖业从业者杨洪林(男,现年35岁),在加州湾后大门段勇救落水者廖某。王立贵、杨建立、杨洪林3名同志,在没有救助义务的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舍己救人,不留姓名,拒绝接受任何酬谢,他们用行动奏响了见义勇为的乐章,是时代的楷模,是全县人民学习的榜样。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社会新风,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六届1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勇救落水人员的王立贵、杨建立、杨洪林3名同志“大英县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并分别奖励现金2万元。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王立贵、杨建立、杨洪林3名同志为榜样,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勇于献身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挺身而出、迎难而上的责任担当,营造人人关心见义勇为事业、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参与见义勇为行为的良好氛围。
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及时发现和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依法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让见义勇为行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推动“大美大英”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