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力抓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抓好18个重点大型商超、非星级酒店、宾馆疫情防控工作,督导大型商超、非星级酒店、宾馆严格落实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进出人员必须测体温、佩戴口罩、扫码以及进行疫苗接种凭证查验。截止8月8日11:00,共计出动4个巡查督导组,18名定点值守督导人员,督导全县大型商超、非星级酒店、宾馆以及包保责任小区96家次,其中存在疫情防控不规范的2家(顾客个别未戴口罩,不主动测体温),收到大型商超、非星级酒店、宾馆查验红码人员0人次,黄码人员0人次。
2.全力抓好重点场所疫情宣传工作。累计出动180余人,对全县大型商场、超市、非星级酒店、宾馆以及包保责任小区宣传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累计张贴《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遂疫应指发【2021】12号)》、《遂宁市关于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来(返)遂人员申报登记有关事宜的通告》、《关于做好当前重点地区来(返)遂人员管理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3号)》、《大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重点地区来(返)大英人员管理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郑州市旅居史人员排查和管理的通知(遂疫应指办函【2021】8号)》、《遂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4号)》1000余份;请有条件的大型商超利用户外led屏幕累计播放疫情防控宣传标语,滚动播放次数达2300余次,累计并利用音频设备播放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播放次数达2500余次;要求大型商超、非星级酒店、宾馆门口值守人员向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宣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益处,并劝导其尽快接种,共对19人开展宣传、劝导。
3.全力抓好疫苗接种查验工作。一是要求全县大型商超、非星级酒店、宾馆负责人查验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情况,组织还未接种疫苗的从业人员尽快接种,不能接种的需尽快到疫苗接种点位开具疫苗接种禁忌证明,以到达从业人员应种尽种的要求。县域内大型商超、非星级酒店、宾馆从业人员总数1311人,截至8月8日11:00,1154人两针接种完毕,142人一针接种完毕,15人两针未接种(该15人均因身患疾病暂未接种)。第一针接种率约98.86%,两针接种率约88.02%。二是持续要求全县大型商超、非星级酒店、宾馆严格落实出入人员接种疫苗信息查验工作及未接种人员信息登记,并及时报送当日登记信息,截止8月8日11:00,收到大型商超、非星级酒店、宾馆登记未接种疫苗人员19人,已将所有人员信息整理汇总后报所属街镇。
4.全力抓好包保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包保责任小区进行常态化值守,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宣传、疫苗接种查验以及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人员排查工作。截止8月8日11:00,收到两个包保责任小区登记未接种疫苗人员0人,排查出中高风险往返人员0人。
5.全力做好全县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安排专人每天收集各大型商场超市米、面、油必需生活品库存情况,8月8日 11:00各大商场超市销售米3120斤、面1345斤、油1240升,库存米121360斤、面15078斤、油29025升。
6.疫情防控不规范重点场所整治情况。截止8月8日11:00共收到县督察组反馈家嘉超市、新家外家超市、吉优玛特超市等13家超市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针对这13家超市,我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13家疫情防控不到位的超市进行现场督导整改,并要求以上超市严格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在超市入口处设置专人对进入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扫码和疫苗接种查验。截至8月8日11:00,已全面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