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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关于农村宅基地权属调查工作督查通报

2014-11-17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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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督查                  2014213

 

 


关于农村宅基地权属调查工作的督查通报

 

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农村宅基地权属调查确认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大府办函〔201413号)精神,27—11日,县政府督查室、县国土局通过检查资料、抽查现场等方式,对全县11个镇乡农村宅基地权属调查集中突击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部分镇乡高度重视,切实做到安排部署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人员组织到位,充分利用春节前后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时机,突击做好农村宅基地权属调查工作。回马镇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分别与村社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工作进度台帐;天保镇早思考、早行动,采取分片包干的原则高效推进;隆盛镇、通仙乡采取统一集中签字确认方式,对于复杂有争议的情况单独处理、妥善解决;卓筒井镇加班加点不放松,大年初二开始逐户收集资料、开展权属调查签字确认工作;玉峰镇村支书带队逐户调查,严格执行户主签字原则,并在村办公室统一设点复印资料,统一收集资料。截至目前:

玉峰镇:已完成64.18%,其中全部完成的占40%、部分完成的占14.18%、基本完成正进行资料整理的占10%

回马镇:已完成63.49%,其中全部完成的占38%、部分完成的占20%、基本完成正进行资料整理的占5.49%

天保镇:已完成63.02%,其中全部完成的占46%、部分完成的占10%、基本完成正进行资料整理的占7.02%

象山镇:已完成61.69%,其中全部完成的占41%、部分完成的占19%、基本完成正进行资料整理的占1.69%

河边镇:已完成61.11%,其中全部完成的占39%、部分完成的占18.01%,基本完成正进行资料整理的占4.1%

卓筒井镇:已完成50.26%,其中全部完成的占35%、部分完成的占7.26%,基本完成正进行资料整理的占8%

隆盛镇:已完成45.34%,其中全部完成的占30%、部分完成的占9.22%基本完成正进行资料整理的占6.12%

智水乡:已完成39.90%,其中全部完成的占20%、部分完成的占12.9%、基本完成正进行资料整理的占7%

金元乡:已完成34.85%,其中全部完成的占30%、部分完成的占3.85%、基本完成正进行资料整理的占1%

通乡仙:已完成33.74%,其中全部完成的占18%、部分完成的占11.74%、基本完成正进行资料整理的占4%

蓬莱镇:已完成20.35%,其中全部完成的占12%、部分完成的占5%、基本完成正进行资料整理的占3.35%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镇乡奖惩制度不完善、督查方案不落实,存在重布置、轻督查的现象,抽查力度有待加强。

二是部分镇乡领导工作抓实不够,缺乏与村社干部的联系,不能实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

三是部分工作人员重视程度不够,目标任务不明确,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都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抓紧落实。各镇乡要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确保225前全面完成权属调查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力推进。县国土部门要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各镇乡要积极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参与人员水平,共同做好确权工作。

(三)定期反馈,如实上报。各镇乡要于每周五下班前按时、如实上报确权工作推进情况,并根据所掌握的工作推进情况,切实细化举措。县政府督查室将继续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全面确保我县确权工作有力有序地扎实推进。

 

 

 

 

 

 

 

 

 

 

 

 

 

 

 

 

  送:县长,副县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县府办主任、副主任。

  发:各镇乡,县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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