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英法院蓬莱法庭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基地”职责,在审理一起涉及两名未成年人抚养问题的离婚案件中,积极适用《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对该案当事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张先生与李女士年少时相识相恋,从校服到婚纱,婚后初期感情美满,并生育两个儿子。后因各种生活琐事以及双方家庭原因,两人长期吵闹至李女士起诉到法庭提出离婚,出于对孩子的爱,经法庭调解两人同意先冷静一下。经了解,两人分居后矛盾并未得到解决,李女士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张先生也认同两人感情确实破裂,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存有争议。
为了平和化解家事纠纷,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承办法官在庭前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蓬莱法庭的家事调解室里,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当事人意见,从两名孩子的现状、未来成长、双方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引导双方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对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协商一致,由张先生继续抚养两个儿子,李女士按月支付抚养费,每年的寒暑假可以接走两个儿子共同生活。
调解结束后,为避免双方当事人离婚后,怠于履行对子女的家庭教育责任,承办法官结合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父母如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法律后果等方面的知识向当事人进行宣讲。该案当事人表示,离异后也会加强对子女的关爱、积极履行义务。
接下来,蓬莱法庭将立足审判职能,继续发挥“家庭教育指导基地”的作用,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视情况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对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向其发送《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形式,督促依法正确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始终坚持在办案过程中落实对未成年人父母的家庭教育和释法明理工作,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营造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