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全县各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县精神文明委《关于在全县广泛开展“十美百优人物”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县综合执法局决定组织开展“最美环卫工人”评选活动。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办单位
县综合执法局
二、活动时间
2022年2月—2022年5月
三、评选范围和标准
(一)评选范围。县城区内凡从事环境卫生工作基层一线环卫工人,从事环境卫生服务工作10年以上的,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二)评选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在本行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工作履职尽责,热爱本职工作,高标准完成所负责路段的保洁任务,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存在下列情况不得参加推荐评选:2019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生产经营行为受工商税务部门责任追究、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责任追究的。
四、评选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2022年2月中旬)。由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制定方案,报县文明委报备,并在网络及新闻媒体公布,各片区环卫小组长在各自小组进行宣传发动。
(二)推荐及申报阶段(2022年2月下旬)。各小组长向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推荐申报候选人50名,并报送相关资料。
(三)初评(2022年3月上旬)。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各小组进行走访,组织进行初评,初评结果35名。
(四)考核评定(2022年3月中下旬)。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将组织相关股室实地考察考核,最终形成10名“最美环卫工人”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报县文明委审核备案。
(五)命名表彰阶段(2022年5月上旬)。由县文明委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美百优人物”进行统一命名表扬,颁发获奖证书。县融媒体中心通过专题、专栏等形式,开展“十美百优人物”先进事迹展播。各行业制作事迹宣传册,举办先进事迹巡讲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寻找“最美环卫工人”活动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化的重要载体,是弘扬凡人善举、发现身边好人的重要途径,是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手段。各片区环卫小组长要高度重视寻找“最美环卫工人”活动,认真宣传、引导激励广大环卫工人积极争当“最美环卫工人”。
(二)面向工人,突出特点。评选工作要结合爱岗敬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作风建设,突出行业特点,把最能代表行业形象、最受群众尊重的人物评选出来。
(三)严格把关,规范报送。城乡环卫服务中心开展评选活动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求相关股室的意见,并将名单结果向社会公示,分别联合县文明办进行表扬。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活动进展情况,着力营造赶学比超浓厚氛围。对评选出的“最美环卫工人”,要利用新闻媒体、主流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公益广告、街道、社区文明创建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最美环卫工人”事迹,使他们成为我县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的一道风景线。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