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各大队、中心:
按照《中共大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大编办函〔2020〕28号)文件要求,我局最新权力清单已完成调整修订并经党组扩大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修订后权力事项执行。
依法调整"对工程建设项目中招标人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20项。
二、依法新增"对未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或者将二次供水设施与消防等设施混用的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2项。
三、依法不再行使"对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未能按期履行备案义务或在进行备案时存在重大遗漏的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17项。
四、依规将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拖欠工程款等经济合同纠纷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罚"、"对占用城镇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临时性机动车辆清洗保洁经营活动的处罚"2项行政权力从我局行政权力清单中移出。
附件: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