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对督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到位。(5分)
7、各村(社区)对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同一起野外用火或森林火灾且第一个举报并核实无误的举报者(村干部除外),给予500元奖励,村干部未发现一次扣考核2分。
(四)队伍建设情况(15分)
1、按照队伍组成、装备建设、制度建设、教育训练、经费保障的有关要求,加强应急扑火队的建设,每缺一项扣0.75分。(1分)
2、本防火年度各村级应急扑火队要进行一次安全扑火培训。(1分)
3、各村(社区)要对应急分队建档造册,每个村干部是应急分队小组长,必须固定联系20名在家群众。一旦发生火灾,各村应急扑火队确保30分钟内队伍集结到位。(3分)
4、各村(社区)的扑火队伍必须坚决服从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若发生火灾需有关村增援的,有关村必须按照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的要求确保带队人、人员、设备到位,并按要求全力参与扑火,否则将酌情扣分。(5分)
(五)防控情况(28分)
辖区内发生的第一起、第二起、第三起、第四起森林火灾,且每起过火面积在15亩以上,分别扣5分、6分、7分、8分,以此类推;若辖区内发生了一起过火面积超过50亩森林火灾的扣8分;若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致人员死亡事故的,该项考核得零分。
(六)其他
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创新,并得到镇级以上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认定的,可酌情加5-10分。
五、奖惩措施
年底对完成年度森林防灭火责任书确定的目标管理的单位,根据评分情况排名并颁发奖金;考核不合格且评分排名列全镇倒数的,由镇财政工作办分别扣除该村(社区)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