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综行执函〔2021〕16号
林红委员:
您反映的《关于管控广场舞的建议》的社情民意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发布《关于规范管理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告》,通过县电视台、西部大英网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与城区广场舞团体签订《广场舞团体文明开展活动承诺书》28份,发放相关宣传资料3000份,并广泛宣传噪音污染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噪音治理的相关要求,以征得广场舞参与者的理解与支持。
二是严控音量时间。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落实“限区域、限时段、限音量”的管控措施,对学校、医院和居住区等噪声敏感区域进行严格管控,将健身时间调整为每天06:30至08:00、19:00至21:00,并要求严格控制音量。
三是加强巡查管控。采取定点、定时、定人监管与不定时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早、晚两个时段的广场舞健身活动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处理擅自调大音量及噪声扰民行为。对拒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活动超时、噪声超标、反复扰民的广场舞健身团体,依法暂扣其小喇叭、高音喇叭、音箱或其他产生高噪音的扰民行为等设备,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广场舞噪声管控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广场舞噪声扰民的长效管理机制,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县城市管理工作。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18日
(联系人:姚昌洲 联系电话:159****6151)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1份),建议委员(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