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加强电梯安全督查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电梯“带病”上岗,进一步保障乘梯安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2月10日-11日,由县委绩效办带领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县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工作。
本次督查重点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对每台电梯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与警示标志进行详细查看,重点检查使用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等项内容。督查组共检查电梯使用单位9家,电梯15台次,发现隐患17处,现场责令整改2处。
督查组要求,电梯安全事关百姓民生和城市公共安全,各单位务必认清当前形势,严格落实电梯主体责任,共同守牢电梯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安全无小事”,严格按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全面落实岗位、人员职责,确保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彻底消除隐患。紧紧盯住问题关键,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整改清单,确保隐患闭环管理。同时善于借助维保力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找问题、自觉解决问题,彻底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部门联合出击,合力守牢安全底线。各监管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频次,凝心聚力、勠力同心,共同守牢安全生产底线,营造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推进我县经济安全发展,为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建设“大美大英”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