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提高涉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质量,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和《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整治规范油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府办函〔2021〕9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和任务
以我县16家成品油经销企业为抽查对象,共监督抽查车用汽油、车用柴油26个批次,并对成品油抽检不合格的经销单位依法实施后处理。
二、时间与方式
监督抽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底前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由局质量股制定实施方案,负责确定监督抽查企业名单、抽检产(商)品的种类及样品批次等(详见附件);负责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抽检任务,并签订监督抽查行政委托协议书;负责统筹安排、具体协调此次监督抽查工作。
(二)抽样实施阶段(2021年4月16日至31日)。由局质量股和被抽检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派出行政执法人员全程与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人员协同实施现场抽样;局质量股负责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和经我局审定的抽查检验实施方案进行随机抽样。
(三)检验及后处理阶段(2021年5月1日至6月25日)。承检机构负责在一个月之内完成对抽检样品的质量检验工作;局质量股负责在2021年4月30日前及时将不合格成品油的检验检测报告移交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各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经检验不合格油品及销售企业实施后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2021年5月25日前报告局质量股。
(四)汇总上报阶段(2021年6月30日前)。由局质量股负责统计汇总此次监督抽查结果及后处理情况,并及时呈报局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
三、抽样数量和方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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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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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标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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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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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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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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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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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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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793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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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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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样本油品量4升,分装为4瓶(各1升),其中2瓶(2升)检验用,另2瓶(2升)为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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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单需注明内容及抽样时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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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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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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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914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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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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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工作步调。各市场监管所和局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局质量股的统筹协调下,加大人员调配力度,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依法实施现场监督抽检及后处理,确保快速高效完成全县2021年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任务。
(二)加大办案力度。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办案人员从重、从快查处经销不合格成品油的违法单位;要加大案件录入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力度,确保案件同步录入和同步上报,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局执法中队负责指导;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局领导和局质量股、局执法中队。
(三)严格工作纪律。凡参与此次监督抽检的工作人员必须强化纪律约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不得借工作之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弄虚作假。
附件:大英县2021年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检任务表
附件
大英县2021年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检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