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综行执函〔2020〕43号
唐明勇委员:
你反映的《关于规范垃圾桶管理的建议》的社情民意(大政协〔2020〕函字第4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城区垃圾容器设置情况
我县城区现有垃圾容器1586个,其中垃圾箱340个,垃圾桶621个,果皮箱625个。
二、办理情况
(一)及时更换。2020年1月1日城乡垃圾PPP项目入驻我县实施,在城区投放智能垃圾箱290个,取缔原不规范、老旧的垃圾容器,统一投放智能垃圾箱。增设永逸湿地公园、文旅产业园果皮箱125个,对无盖、破损的垃圾桶及时更换。
(二)规范设置。在不影响交通、不占用机动车道,同时充分考虑既便民、便收集又美观的情况下规范设置垃圾容器点位。
(三)加强清运。督促垃圾清运公司及时清运垃圾,合理调整车辆、人员,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对人口密集和重点区域采取巡回清运防止出现垃圾爆桶,尽量避免收运不及时现象发生。
(四)做好保洁。定期对所有路段垃圾桶进行冲洗保洁,灭蚊除臭,保持垃圾容器干净、整洁,确保城区环境卫生质量全面提升,实现保洁“全覆盖,无死角”。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县环卫工作的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会加强对垃圾桶的管理,做到规范设置、及时更换、定期清洗、加强消毒、除臭、灭蚊蝇力度,最大限度做到利民而不扰民。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0月30日
(联系人:姚昌洲 联系电话:159****6151)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1份),建议委员(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