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各市场监管所,各执法中队,县局相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2020年全县在用医疗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在用医疗强检计量器具专项检定校准。现将《大英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5日
大英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计量器具
强制检定工作方案
为切实规范和加强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在用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在用强检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准确可靠,按照大英县2020年度计量工作要点的安排,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在用医疗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现就有关检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48号)要求,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强制检定的血压计,电子血压计,心电图,监护仪设备等医用计量器具。
二、检定时间
2020年9 月1日至9月15日。
三、检定范围
县域内县级公立医院、各民办医疗机构、各镇乡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四、检定机构
大英县计量检定测试所、遂宁市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五、开展形式
现场检定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筹备。强制检定工作是确保医用计量器具准确、有效、安全、可靠的必要手段,是医疗质量保障体系的技术基础和重要保证。
1.医疗机构:认真梳理在用医疗强检计量器具,积极做好受检准备, 8月26日—8月31日向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与标准计量股进行书面备案、报检工作(备案表一式三份,各镇卫生院一并负责各辖区村卫生室的强检设备的备案;联系人:刘咏,联系电话:0825-7824399),确保全部在用医疗计量强检器具处于受检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2.检测机构:为确保检定检测顺利进行,检定检测机构须在9月1日前做好检定校准所需的设备、人员准备。
3.监管部门:局知识产权与标准计量股牵头,辖区市场监管所配合,确定1-2名工作人员及时对各单位开展检定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二)科学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并完善本单位在用强制管理计量器具档案,对检定后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或更换,维修或更换后的计量器具检定工作仍需按照前款程序执行。
(三)强化保障。由局知识产权和标准计量股负责协调安排相关工作,各所各部门人员积极配合,局办公室负责车辆保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大英县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表
附件
大英县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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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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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页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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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强制检定计量 器具名称 |
规格型号 |
安装使用地点 |
检定有效期 |
数量 |
应用领域(√) |
指定检定机构(对应栏(√) |
强检确认(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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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结算 |
安全防护 |
医疗卫生 |
环境监测 |
计量标准 |
县计量所 |
遂宁市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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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三份:送检单位一份、县局一份、检验单位一份;2、单位名称以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等有效证照的单位名称为准,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等有效证照复印件;3、“计量标准”是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4、“指定检定机构”指由县局审核人指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机构;5、“强检确认”由县局对备案计量器具是否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进行签字确认。 |
备案审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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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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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计量所技术审核人: |
县局审核人: |
遂宁检测公司电话:189****88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