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镇属各部门:
经镇党委研究,现将《回马镇“七五”普法工作重点任务
分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大英县回马镇委员会
2017年7月6日
回马镇“七五”普法工作重点任务
分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回马镇依法治理的各项目标任务,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法律七进”工作深入持久开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民普法工作,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公众参与度和工作实效性,根据《大英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文件要求,结合回马镇普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指导,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法律法规所涉及的相关部门、行业为主体,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主导作用,在抓好部门、行业内部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执法者自身的法治素养的同时,要面向社会重点普法对象大力宣传其职能范围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等有效措施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善于依法维权,进一步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推动“法律七进”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大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努力形成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采取以案说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三)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对各村(社区)的指导,加强各部门的配合联动。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对普法工作的监督考核,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
三、责任单位和宣传重点
1.镇法庭:负责重点宣传普及宪法、刑法、民法总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继承法、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等法律法规。
2镇经发办:负责重点宣传普及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价格法、反垄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3.镇派出所:负责重点宣传普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籍法、居民身份证法、出境入境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禁毒法、消防法、枪支管理法、侵权责任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
4.镇民政办:负责重点宣传普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5.镇司法所:负责重点宣传普及宪法、刑法、民法总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继承法、律师法、公证法、
人民调解法、监狱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6.镇财政所:负责重点宣传普及预算法、会计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
7.镇国土所:负责重点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
8.镇环保办:负责重点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侵权责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9.镇村建所:负责重点宣传普及物权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侵权责任法、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
10.镇党政办:负责重点宣传普及公务员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
11.镇农服中心:负责重点宣传普及农业法、渔业法、草原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12.镇林业站:负责重点宣传普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防沙治沙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3.镇文化站:负责重点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4.镇卫计办:负责重点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精神卫生法、中医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15.镇安全办:负责重点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侵权责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及公路法、港口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16.镇综合执法局:负责重点宣传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
17.镇综治办:负责重点宣传普及信访条例以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仲裁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计划,明确任务。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宣传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和职责,制定本部门重点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二)拓宽渠道,强化措施。一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各责任部门的重点宣传内容,结合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法治讲座宣传、主题活动宣传、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等方式,积极前往各大小学校、企业、社区及贫困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并及时将活动信息报送至镇依法治理办,作为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依据。二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的重要作用,用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突出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开展各类“法律七进”活动;要积极设置普法专栏,用好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平台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三要在人群集中场所播放公益法治宣传片、设置户外法治宣传广告,利用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强化考核,逗硬检查。 各村(社区)和镇属各部门 “ 七五 ” 普法实施情况、 “ 谁执法谁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