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缺石像竟是清代文物?近日,大英古庙“金文寺”佛像失窃案在大英法院开庭审理,代某因盗窃清代文物被判处刑罚。
2020年12月30日凌晨1时许,代某伙同杨某(另案处理)驾驶小货车行至大英县蓬莱镇红林村金文寺外,使用木楼梯攀爬寺庙围墙进入寺庙内,将放置在送子观音殿内方桌下的残缺石刻及寺庙内的DVD机,用自带的绳索、木棒等工具,从寺庙内盗出放到寺庙外小公路上。在准备搬上小货车时,因有村民向寺庙走来,代某遂急忙开车逃离,将盗出的石刻制品、DVD机、木棒、绳索丢弃在小公路上。经鉴定被盗窃的石雕狮子残件、石刻人像残件、石雕花卉纹座台残件、石雕动物残件,均为一般文物,时代为清代,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据了解,代某竟是法院的“老熟人”,曾因盗窃多次被法院判处刑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国家文物,已构成盗窃罪。代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追回被盗赃物,可酌定从轻处罚。根据代某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大英法院依法对代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年关将至,正是小偷活跃的时候,商场、医院、停车场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都有他们的踪迹。很多盗贼都抱有“干一票好过年”的想法,甚至铤而走险窜入居民家中实施盗窃。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加强防范意识,提高警惕,积极检查自家门窗安全性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门窗及时进行修理后更换,出门在外对自己财物加紧看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多一层防范就少一分伤害,添一份小心就增一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