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切实履行职工纳税义务,我社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相关要求,及时对本单位职工工资基数、绩效奖励及前期发放的加班补助、值班补助等需要纳入个人所得税申报的部分,全部纳入核算,确保数据及时更新,核算不漏项等,对个别应缴而未交够的及时进行个人补缴,保障了财税及时入库,增强了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税法意识。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切实履行职工纳税义务,我社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相关要求,及时对本单位职工工资基数、绩效奖励及前期发放的加班补助、值班补助等需要纳入个人所得税申报的部分,全部纳入核算,确保数据及时更新,核算不漏项等,对个别应缴而未交够的及时进行个人补缴,保障了财税及时入库,增强了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税法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