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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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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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1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备案报告
备案机关:大英县交通运输局
报备机关:大英县司法局
公示时间: 2021 年 12 月31 日
公示网站:大英县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网址:http://10.8.191.5:81/group/daying )
公示和备案内容:2021年度本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的情况
附件:2021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报备机关(盖章):
2021年12年31日
(联系人:漆燕琼 电话:0825-6169709)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