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府发〔2021〕39号
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边镇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河边派出所,河边市场监管所:
《河边镇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河边镇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镇卫生秩序治理水平,持续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决定在我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为乡村振兴及迎接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提供坚实的环境基础。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要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集中整治”的工作思路,以“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为整治提升目标,着力解决场镇、村庄、河道及公路沿线环境“脏、乱、差、丑”的问题,做到设施完好、整洁有序,力争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使我镇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加大对河边场镇、星花场镇、休闲场所、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区域的清扫保洁力度,及时清运垃圾,清洗垃圾收集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全面清除卫生死角,延长保洁时间,增加清扫次数,确保场镇干净整洁。广泛宣传“门前五包”责任,督促商家和居民严格落实。
责任单位:镇执法办、河边市场监管所、正东街社区、正西街社区、地风井村
(二)整治占道经营。严格落实坐商归店、行商归市、摊点归区的规定,全面整治规范占道经营、骑门经营摊点;整治游商小贩,对暂时不能取缔的,设置便民市场,划线集中规范经营。对正东街、正西街、交通街、学校、医院、车站等重点区域以及严重扰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占道经营摊点依法予以取缔;加强修车场、洗车场、废品收购点的管理。
责任单位:镇执法办、河边市场监管所、正东街社区、正西街社区
(三)整治农贸市场。全面规范农贸市场,严格摊位归区、停车归线、广告归栏,推进市场经营秩序化、制度化;及时清理市场内及周边卫生死角,规范活禽宰杀行为,加强流动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力度,确保市场内无垃圾积存、无污水溢流,环境整洁有序;清理市场进出口摊位,整治市场内外各摊位门店占道经营,保持畅通;划定市场内外停车区域,严禁违规停车。
责任单位:镇执法办、河边派出所、河边市场监管所、正东街社区、正西街社区
(四)整治交通秩序。尽快完成河边场镇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划线,规范街道及交通标识标牌;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大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严格要求车辆入位和车头朝前朝外停放,要求和引导自行车、电瓶车等非机动车在划定停车区域规范停放。
责任单位:镇执法办、河边派出所、正东街社区、正西街社区
(五)整治空间容貌。按照“横看成排、侧看成列”的要求,全面清理影响我镇天际景观的强弱线网,整治乱拉乱接“蜘蛛网”现象,理顺规整重要节点的强弱线网;全面清理镇域内小广告、喷绘“牛皮癣”;全面清理户外过期广告、废旧标语、破损广告牌匾及“做人流、到平安”等有碍观瞻广告牌;移除主要道路沿线树上横幅、过街横幅。
责任单位:镇执法办、各村(社区)
(六)整治道路沿线。按照“适当提前,节约高效”的原则强化垃圾清运力度和效果,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垃圾收集设施完整、干净、无较大异味,周边无白色垃圾及杂物;强化道路沿线清扫保洁力度,确保各类道路沿线无白色垃圾、无建筑垃圾、无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七)整治环保问题。规范柠香小镇建筑工地材料乱堆、乱放,对裸露的砂石、建筑材料进行覆盖,督促施工方加强喷淋设施的使用频率,降低扬尘;加强对企业、学校、医院、小作坊、污水处理厂(站)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完善和更新河长制公示牌,强化对河道的巡查和整治,全面清理河道内的漂浮物;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环保和环境问题,避免产生上级信访和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情况。
责任单位:镇执法办、镇经发办、镇社事办、镇村建办、各村(社区)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贯穿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始终)
各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集中宣传、上门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广泛开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深入发动群众,引导动员场镇内的所有商贩主动积极配合场镇秩序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及路口进行违法经营行为,建筑材料、商品等乱堆乱放行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等,要对当事人开展细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教育,说服并督促其自觉整改前期的违规违法行为。面向全镇所有居民开展城乡环境保护、场镇秩序综合整治、思想道德品质提升等方面的知识和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营造所有居民自觉遵守各类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场镇秩序、自觉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7月27日至8月19日)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要开展声势浩大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营造强大的整治态势,共同推动严重影响我镇形象的脏、乱、差典型问题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改观。由镇执法办牵头,镇村建办、河边派出所、河边市场监管所、社区协助,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堆乱放等场镇卫生秩序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8月19日至长期)
各责任单位,尤其是各村(社区)要在集中攻坚整治的基础上,认真查漏补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反弹,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实现常态长效治理。在整治集中结束后保持常态巡查整治,镇执法办要落实人员逢场时上街开展常规巡查整治工作;正东街社区、正西街社区、地风井村等要落实人员每日上街开展卫生秩序巡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细化措施、责任到人,深入扎实做好整治工作,还群众一个整洁、有序、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文明劝导,依法行政。在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置时,以宣传教育及引导为主,同时为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或经营场所,争取当事人的主动配合,做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对经反复教育、劝导仍拒绝配合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果断的依法依规处置,在执法过程中,要以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为原则,以教育劝导为主,积极化解矛盾。确保整治工作全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范畴内顺利推进。
(三)提前研判,注意安全。在整治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安全事故,加大对重点人员和重点地区的管理和引导,避免引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及出行,保障重点区域、安全、稳定。
(四)严格督查,确保实效。镇执法办将对本次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进行督导检查,适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利、效果不佳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按照《河边镇镇村干部责任追究办法实施方案》逗硬扣减年度目标分。
河边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