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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英县河边镇委员会 关于调整河边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组成成员的通知

2021-12-17 17:29|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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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委发〔2021〕123号

 

 

中共大英县河边镇委员会

关于调整河边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组成成员的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统筹协调和指导我镇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英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大委办字202011要求,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特调整河边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组成成员(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有关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中、省、市、县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方针政策,统筹全镇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全镇各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二)研究社区矫正工作有关具体政策、办法和措施,协调并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各项保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定期听取社区矫正机构工作汇报,检查、指导全镇社区矫正工作。

(三)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事项。

二、组成人员

     任:张    镇党委书记

   任:赵    副镇长、河边派出所所长

     员:肖文英  河边司法所所长

            张宗建  河边法庭庭长

李奇松  镇财工办负责人      

   镇社事办负责人、镇残联理事长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镇妇联副主席

黄开义  镇团委书记

唐小艳  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河边卫计办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河边司法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肖文英同志兼任。

三、涉及部门责任分工

河边司法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镇社事办:负责培育指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帮扶救助政策,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纳入救助范围,为有就业需求且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

河边卫计办:负责协调医院对伤残、重症、精神疾病和具有传染性疾病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医疗方面的帮扶。

镇团委:组织动员广大团员和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教工作。

镇妇联:组织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对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教工作。

镇残联:负责将符合条件的残疾社区矫正对象纳入残疾救助范围。

委员会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接任同志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大英县河边镇委员会

202112月15日

 

 

 

 

 

 

 

 

 

 

 

 

 

 

 

 

 

 

 

 

 

大英县河边镇党政办公室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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