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审批。根据农户申请,形成权籍调查资料,由各村及驻村干部完善调查资料,河边自规所对资料进行审核把关,镇村建办、乡村振兴办等部门配合,对符合登记条件且资料齐全的进行公示公告,无异议后按程序实行综合审批。
(六)登记发证。针对符合登记条件、资料齐全、经公示公告无异议且通过综合审批后的农房,由河边自规所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审核、制证,并及时组织各村发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河边自规所要建立台账,将原因反馈到相关部门、村和群众本人。各村要做好辖区内群众政策解释工作,限期补充完善资料,达到办证条件后及时登记办理。已合法颁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已按房地一体原则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遵循“不变不换”原则,原证书继续有效。
(七)纠纷调处。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农房登记发证中各类纠纷调处,及时解决宅基地和房屋权属争议等问题,妥善处理好可能引发的信访问题。
(八)整理归档。各村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要求,对农房办证形成的图表、卡册、书证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统一交河边自规所汇总并按程序移交镇政府保管。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力量开展各项工作。
(二)强化业务指导。农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河边自规所要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强沟通,厘清办理程序、熟悉办证业务、列出资料清单,及时对各村进行业务指导,确保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攻坚工作按时优质完成。
(三)强化督查考核。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加强督促检查,适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促进全镇面上工作整体推进。镇纪委要对工作进展慢、成效差的部门和村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对弄虚作假、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大英县河边镇农房不动产登记办证“百日攻坚”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2.大英县河边镇农房不动产登记办证代办员名单
3.农村宅基地、房屋不动产登记(补办)审批表
附件1
大英县河边镇农房不动产登记办证“百日攻坚”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 雄 党委书记
赵一鸣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廖贞平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副 组 长:邓红琼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 勇 党委副书记
唐仕兵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郭小军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明 宇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唐雪梅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金波 人大副主席
赵 文 副镇长、河边派出所所长
蒋虹天 副镇长
陈 永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站)主任
成员单位:镇纪委、党政办、党建办、财工办、社事办、乡村振兴办、经发办、村建办、执法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便民服务中心、各村。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河边自规所,由杨涛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小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专班成员由于岗位变动或分工调整的,由其接任者履行相关职责,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