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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英县河边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2-12 15:27|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9|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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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委2021118号

 

 

中共大英县河边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

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站所,镇直各部门

为抓好《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镇党委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大英县河边镇委员会 

                   2021年11月30

彻落实《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思想道德和社会文明程度,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筑牢“成渝之心”支撑,聚力“大美大英”建设提供河边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目标,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贯彻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社会参与、倡导为主、奖惩并举的原则。重点在宣传教育、规范管理、法律约束等方面下功夫,稳步推动《条例》顺利实施,落地见效,使《条例》成为文明行为的规范。

二、领导机构

成立河边镇贯彻落实《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张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一鸣任组长,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郭小军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河边派出所,河边司法所,河边市场监管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建办。领导小组负责将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统筹推进。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建立文明行为表彰奖励、考评制度通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各村(社区)以及各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本部门及行业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指导、评估和检查(责任单位:镇党建办各部门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村(社区)以及各部门全面负责辖区和业务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管理,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教育指导和奖励惩戒等机制。(责任单位:各部门)

(三)组织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QQ群、镇村公告栏媒体、媒介对《条例》实施、贯彻落实情况、社会效果反响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并组织协调开展先进事例传播等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党建办

(四)加强普法宣传。要深入推进《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商户、进社区、进农村“六进”工作,采用政策宣讲、咨询阐释、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知晓度和参与率。(责任单位:河边司法所、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

(五)严格行政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坚持治理公共环境卫生、交通出行、公共场所秩序方面的不文明行为,建立查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重点监管、联合执法等工作,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发挥《条例》在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树立文明社会风尚、培育和谐人际关系的保障作用,促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自觉遵纪守法。(责任单位:河边派出所执法

(六)畅通监督渠道。完善不文明行为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做好12345热线不文明行为举报受理、和跟踪督办工作。(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宣传阶段(2021年11月)。各村(社区)通过微信、QQ、广播等方式,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相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把《条例》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法治实践的全过程,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用《条例》规范言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学习培训阶段(2021年12月)。要将《条例》纳入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和“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对《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系统解读。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制定相关文明行为引导措施。

(三)常态推进阶段(2022年1月以后)。各责任部门对照《条例》规范内容,主动落实职责,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执法理念,积极查找在执行《条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区域、分阶段、分重点逐步治理,持续开展各种宣传教育、管理执法等活动,不断提升村(民的公共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落实督导检查。强化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不文明行为,并将本方案实施情况纳入文明村、文明家庭、遂宁好人的考核,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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