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 收入决算表
表1-2. 支出决算表
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大英县司法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3、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业务活动。
4、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6、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建设。
7、负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和干警培训工作。
8、助力脱贫攻坚,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人民调解收案数2195件, 结案数2173件; 法律援助收案数229件, 结案数229件; 安置帮教在册人员338人; 社区矫正314人等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工作。
二、部门概况
大英县司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共有行政编制42名,在职人员35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1名,事业编制5名,在职人员5名,内设7个股(室、处)、派出机构司法所12个,下设大英县法律援助中心、大英县社区矫正中心2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决算的原则,大英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决算管理。收入包括:2017年部门决算总收入82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0.4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65.53万元;2017年部门决算总支出815.12万元,主要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90.4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13万元,农林水支出0.5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760.45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152.82万元,增长25.1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2017年新增干警政法律贴、普法经费翻倍增加等。
(一)收入决算情况
大英县司法局2017年收入决算数760.45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152.82万元,增长25.1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2017年新增干警政法律贴、普法经费翻倍增加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0.4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
大英县司法局2017年支出决算815.12万元,比2016年增加213.29万元,增长35.44%,主要原因:一是财政保障力度加大和人员增加、政法律贴开年实施、年终考核奖的发放、工资增加(涨),财政支付养老保险金等。其中主要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90.4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13万元,农林水支出0.5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万元。
大英县司法局2017年支出决算81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11万元,占61.48%;项目支出314.01万元,占38.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英县司法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760.45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152.82万元,增长25.1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2017年新增干警政法律贴,普法经费翻倍增加,财政支付养老保险金等。
大英县司法局2017年支出决算815.12万元,比2016年增加213.29万元,增长35.44%,主要原因:一是财政保障力度加大和人员增加、政法律贴开年实施、年终考核奖的增(涨)发放、工资增加(涨)、财政支付养老保险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5.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3.29万元,增长35.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5.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万元,占0.86%;公共安全支出790.49万元,占96.9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13万元,占2.10%;农林水支出0.50万元,占0.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99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7.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
2. 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01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448.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02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132.30万元, 用于在职人员日常公用支出。
4.公共安全(类)2040604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人民调解(项):2017年决算数为60.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层法律工作中的印刷费、基层司法人员差旅费、人民调解员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5.公共安全(类)2040605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17年决算数为13.50元,主要用于全县“七五”普法工作中的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6. 公共安全(类)2040607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50.6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中法律援助人员办案个案补贴、水、电、印刷费等办公方面支出。
7.公共安全(类)2040610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17年决算数为57.5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劳务费、工作人员外出差旅等社区矫正的支出。
8. 公共安全(类)2040650司法(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27.83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事业人员工资、绩效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0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17.1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10、农林水(类)2130799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第一书记工作补助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1.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5.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5.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07万元,完成预算99.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国内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92万元,占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5万元,占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决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单位共有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中:轿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92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大英监狱修建等相关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决算下降了3.2%, 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川JD034警车(长安之星)报废,在本年度没有产生相应的费用;二是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大英监狱修建等相关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严格按照公车管理规定执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524人次,共计支出4.15万元,主要是用于局机关的来人来客接待、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等业务相关部门业务学习、各业务单位之间的业务交流、上级业务部门来局检查工作等接待所发生的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63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接待, 且接待标准、人数、批次有所下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大英县司法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17年度大英县司法局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大英县司法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17年度大英县司法局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70万元,比2016年减少2.17万元,下降2.22%。主要是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压缩进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大英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6万元,
其中: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为区(县)采购货物支出16.5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设备采购,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为区(县)采购服务支出12.96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度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法治电影进乡村宣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英县司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108.13万元,覆盖率达到50%。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了整体绩效评价,自评得分8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精准度不够;二是预算执行进度计划不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单位预算编制的细化工作,从而提升单位预算准确度和执行进度。
2017年大英县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备注) | 得分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基础信息更新(1分) | 部门是否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1 |
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1分) |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市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省专款)总和 | 1 | |
部门预算审查(1分) | 根据县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 1 | ||
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 3 |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县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 按规定及时分配市级财力专项预算 |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 4 |
中省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 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省专款 |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中省专款规模÷中省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 3 |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 2.5 | ||
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4分) |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4 | |
行政成本(6分) | 节能降耗(3分) |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 3 | |
三公经费(3分) |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3 |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 不存在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不存在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不存在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 1.5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决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综合管理(40分)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 2 |
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整改完成率(4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 不存在 |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根据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 10 |
(30分) |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央主管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 19 | |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
3. 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包含对下属单位的评价,存在的问题与整体支出自评一致。本部门对下属单位:大英县法律援助中心、大英县社区矫正中心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规划、管理制度等需要进一步健全;二是项目预期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项目规划、管理制度等;二是明确项目预期效益或其他目标更细化。
2017年大英县司法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评价内容(公式计算结果=X) | 得分 |
(20分)项目决策 | (10分)科学决策 | 必要性(政策依据) | 5 |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 | 5 |
可行性(政策完善) | 5 | 可行性论证充分,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4 | ||
(10分)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 4 | |
合理性 | 5 |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行 | 5 | ||
(10分)项目管理 | (7分)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资金分配管理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是否体现突出重点或公平性,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 | 2.5 |
资金使用 | 4 | 资金使用规范 | 4 | ||
(3分)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科学规范 | 2.5 | |
(特性指标70分)项目绩效 | (20分)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 5 |
完成质量 | 5 |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 5 | ||
完成时效 | 5 |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 5 | ||
完成成本 | 5 |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 5 | ||
(50分)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适用于经济发展类项目。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投入产出率、回报率、增长率等指标 | 6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撬动率、贡献率、达标率、就业率等指标 | 6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6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6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主要反映资金使用者是否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以及民生类项目中受益群体是否应覆盖全覆盖,覆盖率是衡量指标。重点考核覆盖率、知晓率等指标 | 6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重点考核使用率等指标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适用于民生类项目。满意率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满意率等指标 | 10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法律援助: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9.社区矫正: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
大英县司法局
2018年8月22日
附件: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 收入决算表
表1-2. 支出决算表
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