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加强扶贫资金项目争取,加快在建项目进度,确保资金使用优质高效。抓紧分类分级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家底,尽快完成确权登记,建立台账。对非经营性资产,落实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管理和维护;对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让产生的收益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依法予以保护。(责任领导:郑学超 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及各行政村)
七、
兜住民生底线
完善低保和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分层分类做好帮扶救助。特别是要用好公益性岗位,解决弱劳力、无法外出务工的困难家庭劳动力就业增收问题。(责任领导:廖 勇 责任单位:镇社事办及各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