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水路交通运输今冬明春安全工作,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制度执行到位,确保我县水上交通安全。2021年12月21日,县地方海事处副处长王肇文一行至蓬溪县红江镇永益村、回马镇长江坝,对川遂宁拖4023、川遂宁工4028船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王肇文强调:一是严禁所有船舶冒雾冒险航行;二是涪江通航流域不具备夜航条件,严禁所有船舶夜间航行;三是按规章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在船所有船员必须穿戴救生衣。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均表示将严格落实县地方海事处冬季水路运输安全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