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部门、企事业单位:
现将《金元镇安全生产“两个行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大英县金元镇委员会 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4日
金元镇安全生产“两个行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面落实6月1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6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以及宜宾长宁福荣笋类食品厂“5·24”和成都市大邑县邑丰食品有限公司“6·13”较大事故的惨痛教训,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顿行动”“食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两个行动”),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县内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聚焦建党100周年、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源头治理,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为全镇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突出问题
1.严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企业领导层、管理层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特殊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不完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学校实验室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未落实;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培训方案、计划,新进员工培训时间达不到培训要求或未经培训就上岗等问题;应急救援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以及未组织开展演练等突出问题。
2.整治监管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责任落实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红线意识不强,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风险辨识管控不及时不全面,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彻底;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执法宽松软,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等突出问题。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和“散乱污”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和“散乱污”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顿。此次专项整治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由镇市场监管所、食安办牵头;涉及“散乱污”企业由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牵头;各部门从6月15日至6月24日,分片逐一进行排查。要建立有关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安全隐患、隐患整治台账,做到全覆盖,底数清。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条件的,要采取强制措施督促整改。
(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顿。
1.非煤矿山。扎实开展地质灾害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整治露天矿山“一面墙”和“掏心窝”开采。以金元砖厂为重点,加强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大雾等恶劣气候下停止施工作业相关规定。加强金元砖厂现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各项措施,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牵头,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金山桥村委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交通运输。强化路面车辆安全监管,严肃查处“三超一疲劳一酒驾一毒驾”及拖拉机违规载人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临水、临崖和坡陡弯急处及易受灾路段的安防设施情况以及道路路面塌陷的专项排查。(镇交管办、金元交警中队牵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委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筑施工。加强场镇商品房建设、农村自建房、危房改造建设等场所安全检查,加强建筑施工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重点整治和打击建设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没有严格安全防护、无资质施工人员等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管理、安全防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治水库、提防、水闸、泵站、灌区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取用水、河道控制范围内非法搭建、在河道非法倾倒泥土或建筑垃圾等行为。(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牵头,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各村(居)委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烟花爆竹。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烟花爆竹、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超量存放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严格落实防汛,防雨、防潮、防雷等安全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牵头,市场监管所、金元派出所、各村(居)委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消防。要切实开展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计划和“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落实各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学校、敬老院、住宅小区、集贸市场、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常态监管;强化管线管廊、燃气、消防、电力设施等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严厉打击未经消防安全设计,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开业前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以及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材料装修、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督促企业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员工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金元派出所牵头,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党建办、党政办、社事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各村(居)委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制度。开展氧气瓶、锅炉、压力管道等专项整治。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强宣传力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构建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市场监管所牵头,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金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村(居)委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燃气管道。深入开展场镇燃气、地下井作业、沼气池建设后、餐饮场所燃气罐等安全专项治理,认真排查治理燃气输送管线与公共设施工程彼此交叉、占压等安全隐患,特别要做好长输管道高后果区的安全管控。对管道与公共设施存在交叉的安全隐患及排查出尚未完成整改完成的隐患,要立即采取监控整改措施。对于管道周围存在滑坡、山洪等影响管道运行安全的,要采取相应的防灾措施确保安全。对管道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等问题,要做到发现隐患一处,整改消除一处,严防事故发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牵头,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金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大河天然气公司金元分公司、各村(居)委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电力。继续推进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器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改造工作,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整治,强化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镇村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村(居)民住宅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智慧用电,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等行为。继续开展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检查整治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公路、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有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是否落实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以及维护运行、行政许可、巡查检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牵头,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金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电力公司、各村(居)委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要切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管,对寺庙周边可能存在滑坡、塌陷、塌方等危险区域,要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并进行隐患整治;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风险区域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强化对各寺庙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疏导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党建办牵头,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金元派出所、各村(居)委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此项工作由各牵头部门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全镇各领域的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时间从2021年6月15日至7月14日,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15日至6月24日,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自查和部门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安全隐患和问题台账;第二阶段,6月25日至6月29日,各部门要继续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各村(居)委会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6月30日至7月14日,对所发现的隐患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置,确保全镇各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整治到位。
(三)“七一”前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全镇各部门对今年“七一”前后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和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的情况,严格以“四铁”要求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安排部署我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和进家庭“五进”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以及安全警示提示等。
(五)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围绕“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和“两个行动”集中整治执法情况;严格实行“七个一律”,用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修正案(十一)和行刑衔接的办理执行以及组织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等。对于重大违法行为敢于亮剑,及时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两个行动”集中整治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职、担当作为,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门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到行动上,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镇各部门要真正发挥专业水平,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和业务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方法,确保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资源,在网络广播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此次工作,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挥舆论和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充分借助“安全生产月”活动,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知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全面形成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同时,要注意把握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严实工作督导。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到位、敷衍应付、效果不明显,导致我镇受到上级约谈、扣减目标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将逗硬扣减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分,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责任倒查和追究。
附件1:金元镇安全生产“两个行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金元镇安全生产“两个行动”集中整治工作责任分工
附件1
金元镇安全生产“两个行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两个行动”集中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两个行动”集中整治各项工作,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两个行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吴坤杜 镇党委书记
刘 锋 镇党委副书记、提名镇长
副 组 长:王开国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郑学超 镇党委副书记
杨华奎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提名副镇长
唐壁坤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提名人大副主席
任友名 镇提名副镇长
周洪兵 金元派出所所长、副镇长
廖 勇 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成 员:兰海迪 镇党政办主任
吴 艳 镇党建办主任、纪委副书记
刘昌林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王 聪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罗 艺 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主任
陈 琳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郭 懿 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刘 明 镇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谭春龙 金元派出所副所长
陈长余 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元所所长
黄 煜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郭 林 金元畜牧兽医站站长
唐成福 金元小学校长
彭 君 金元初级中学校长
杨 超 江平学校校长
陈云坤 金元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书记,电力、自来水厂、燃气及各企事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由刘昌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两个行动”集中整治工作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服务保障、收集汇总等日常工作具体事务。
附件2
金元镇安全生产“两个行动”集中整治工作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