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21〕42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
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大英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已经县政府五届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试行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大府办函〔2021〕42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
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大英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已经县政府五届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试行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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