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基金是关系退休干部群众生活保障的“压舱石”,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助推器”。为进一步加强养老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安全,降低社保基金各类风险,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在深入开展基金管理问题整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调研,对标查漏补缺,并结合中心具体实际,制定完善“四项”内控制度,提升基金管理水平。全年共发放各项社保待遇11.61万人次,金额115476万元,做到了准确、及时。
一是建立“三级联审”制度,严格办理退休。我县退休人员待遇核定严格实行“前台受理审查(一级初审)——后台核定审查(二级会审)——分管领导审批(三级终审)”的三级审核制度。即首先由前台工作人员查验参保对象的缴费发票真实性、缴费金额准确性、系统查看缴费到账及时性、参保人员缴费状态等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拒绝受理并第一时间给予政策答复;接着再网上上传提交,由业务股室负责人在后台进行会审,对上传资料的完整性、缴费状态、个人信息、数据逻辑性等进行再审查,对有质疑事项及时提出意见并要求补充完善;最后经网络提交分管领导审批,重点对参保对象工作单位、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解,确保人员各方信息真实、准确。
二是建立“并联抽查”制度,保障基金安全。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今年,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稽核股先后组织人员对待遇领取对象进行全方位的并联抽查,重点对2019年以来养老保险待遇月发放金额年内2次较高情况、因死亡暂停发放后期又恢复情况、多待遇领取人共用银行账号情况、同一人待遇发放到多个银行账号情况、多笔退费至同一银行账号情况以及跨养老保险重复领取待遇情况等方面进行重点抽查,共排查问题65个,目前已纠正或整改到位64个,涉及冒领金额16.14万元,已追回资金16.14万元,未整改的一个问题和资金已提交进入司法程序进行追偿。
三是建立“账务监管”制度,确保规范发放。养老所有险种均按照基金管理制度规定,独立开设基金收入、支出专户,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实“管办”分离,待遇发放人员与系统管理员独立工作,系统管理员不涉及业务经办权限,待遇发放人员不拥有资格认证权限,杜绝管理漏洞;实行养老保险基金专职财务人员专职负责,对暂收、暂付往来款建立明细台账,特别是对人员增减、大额发放、待遇补发等容易产生问题的重点事项、重点环节进行核实。严格执行养老保险基金出纳定期与开办银行开展对账、对账结果由基金会计进行审核机制,重点开展对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余额调节表、账面余额进行比对,确保收缴、发放准确无误。自6月开展问题排查整改以来,全县无类似新情况发生。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保障措施落实。为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及时修订完善基金岗位管理责任制,对分管领导、业务股长、经办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进一步予以明确,对资格认定的各个审查环节职能、审查责任进行细化,对养老保险发放的权限进一步优化,坚决做到职能清楚、责任明确。对作风不严不实、审查把关不严、问题隐瞒不报等不作为、乱作为而导致骗取养老基金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书面检查、调理岗位等处理。对利用职务、岗位便利配合不符合参保而骗取参保、应停发待遇而未停发而导致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坚决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为加速推进“大美大英”建设贡献社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