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
根据《中共大英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大编委[2021]56号)、《中共大英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职责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大编委发[2021]57号)文件精神,县扶贫开发局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扶贫工作中心更名为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原扶贫开发局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职责划转到县水利局。原扶贫工作中心具体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事业编制1名连人带编划转到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大英县水利建设管理所。经县乡村振兴局与县水利局友好协商,原扶贫工作中心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彭军同志划转至县水利建设管理所。扶贫工作中心更名后,陈丽、谭志鹏、尹翔、余发兵、姜利华、蔡林、税倩、喻兰芳、王翎萱、陈星宇、钱锟、陈宇霏、唐润辉、龚巧发划转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此函
大英县乡村振兴局(代章)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