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扩散蔓延,随着国外一些国家带疫解封,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进一步增加,加上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进入高发期,疫情防控形势更为复杂和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落实中、省、市、县关于疫情常态化管控的工作要求,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懈心态,增强抓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统筹做好我镇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省级及以下启动和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的指导意见》《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遂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大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形成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不惜一切代价抢救生命、救治患者,把宗旨意识转化成为民行动,在疫情面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2.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积极作为,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统筹资源,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积极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开展群防群控,稳防稳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扩散和输出。
4.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分区分级精准施策的要求,做好不同风险区不同响应级别差异化防控策略的落实工作。
5.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有序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监测、控制、信息管理等工作。
(四)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玉峰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应急处置组
梁大钊 镇党委书记
罗宇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李 佳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提名人选
邓乃川 镇党委副书记
蒋仁兵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彭景宏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金华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彭子玉 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提名人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许黎明 镇党委委员、玉峰派出所所长、副镇长
罗 超 镇便民服务中心和退役军人事务站主任
陈虹刚 玉峰卫生院院长
卢军阀 智水卫生院院长
成 员:
唐 龙 镇党政办主任
陈金凤 镇财政所所长
杨文强 镇宣传文化中心主任
陈彦宇 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刘 成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 杨 镇执法办主任
刘 洋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赵 刚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贺 迎 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方 亮 镇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彭明德 镇市场监管所长
聂常容镇环保办干部
陈永胜 玉峰初中校长
黄厚军 玉峰小学校长
任德智 团结小学校长
唐 志 五方小学校长
罗 巧 智水初中校长
林新建 智水小学校长
各村(社区)“两委”负责人
(二)玉峰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和镇直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三)领导组下设8个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1.应急指挥组
组 长:梁大钊 镇党委书记
罗宇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李 佳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提名人选
邓乃川 镇党委副书记
蒋仁兵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彭景宏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金华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彭子玉 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提名人选
罗 超 镇便民服务中心和退役军人事务站主任
负责统筹部署全镇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2.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组
组 长:邓乃川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兰芳玉峰镇卫生院副院长
唐龙镇党政办主任
成员:镇卫生院、各学校、玉峰派出所、镇执法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党政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两委”。
职责:负责玉峰镇新冠肺炎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准备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赶赴现场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事件状况,对调查情况作出初步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制定进一步处置方案;划定疫点、疫区及防控范围。
3.医疗救治组
组 长:李金华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副组长:陈虹刚玉峰镇卫生院院长
成员:镇卫生院、玉峰派出所、各村(社区)“两委”。
职责:负责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组织实施患者医疗应急救治,汇总、审核、报送医疗救治信息。负责与上级医疗救治机构进行工作对接,落实患者转院救治工作。
4.卫生防疫组
组 长:李 佳 人大主席提名人选
副组长:杨兰芳 玉峰镇卫生院副院长
成员:镇卫生院、镇环保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两委”。
职责:负责对疫点、疫区开展随时消毒、终末消毒;指导医疗机构、有关单位和居民对周围环境开展消毒工作;开展水源、食品、食具消毒的技术指导。
5.组 长:罗 超 镇便民服务中心和退役军人事务站主任
副组长:肖定洋玉峰镇卫生院副院长
卢军阀 智水卫生院院长
陈彦宇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成员:镇卫生院、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社区)“两委”。
职责:负责患者及环境等标本的采集、保存、运送、检测工作,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报告检验初步结果。
6.组 长∶彭景宏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杨文强镇宣传文化中心干部
刘 洋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成员:镇宣传文化中心、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两委”。
职责:掌握全镇疫情应急工作的宣传尺度,根据疫情特点制定健康教育应急卫生宣传计划,编写、发放宣传资料,对不同人群有重点的开展现场卫生宣教,及时配合新闻媒体做好公众宣传。
7.组 长:罗宇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唐 龙 镇党政办主任
陈金凤 镇财政所所长
成员:镇党政办、镇财政所、各村(社区)“两委”。
职责:做好疫情应急工作期间后勤保障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一切以应急优先,加强与各组的联系,以第一时间响应,及时编制应急物质需求计划,并及时组织采购、贮备。
8.包村工作组
组 长:各包村领导
副组长:各包村干部
成员:各村(社区)“两委”、各社社长。
职责:严格按照四级包干要求建立的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四级网格包干体系,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参与其包村范围内疫情应急处置全部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期间与其他工作小组做好各项工作的配合协同,负责疫情应急工作结束后的相关善后处置工作。
四、应急反应和终止
(一)应急反应原则
在我镇辖区范围内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或出现新冠肺炎密切接触人员,应急处置领导组及相关单位进入应急状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理工作,组建应急小分队前往现场参与应急处理工作。现场处理人员要遵从“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边上报”的原则,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要根据疫情发生发展趋势,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提出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的建议,做好与上级工作组的各项工作对接。
1.(镇卫生院接到报告后,应当于24小时内完成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具体要求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执行,并根据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原则,做好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的判定和登记。
镇卫生院根据直报信息和病例个案调查情况,对符合定义的聚集性疫情立即开展调查。具体要求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执行。
镇卫生院完成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个案调查或聚集性疫情调查后,将个案调查表和调查报告及时通过网络报告系统进行上报。
2.应急处置领导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的追踪和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末次接触后14天。疑似病例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医学观察。具体要求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执行。
3.收治病例的医疗机构要及时采集病例相关的临床标本,送大英县具备核酸检测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在12小时内追踪反馈实验室检测结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感染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风险人群范围,根据感染风险大小确定检测优先次序,组织开展全人群核酸检测。标本采集、运送和存储严格按照新冠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要求执行。
4.发现健康异常人员,应立即转送至临时隔离场所,由辖区医疗机构进行初步排查,根据排查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置,如为疑似病例,应立即通知“120”急救车辆将其送往指定医院进行隔离、诊断和治疗,必要时由县级专家组进行会诊排查。隔离病区的设置及救治措施按有关规定和规范执行。
5.将病人发病前3 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30分钟、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对病例楼栋、病例企业实施封闭式管理,实行内部人员进出登记,严格体温检测和健康观察,严格开展病毒消杀工作;从病例确诊之日起的14天内,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本小区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和与他人接触,自我监测体温及身体状况。内部老年活动室、日照中心、文体活动场所、人群聚集场所一律暂停开放,社区活动一律暂停。
6.出现感染来源不明病例时,通过医疗机构监测、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监测、社区主动排查等方式,确定在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机构,有传播风险的场所、单位和社区开展重点人群的强化监测,强化日常消杀工作。时限为自疫情发现开始,持续至末例病例报告后 14天。
7.对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居住过的场所,如宾馆、会议室、转运工具以及医学观察场所等特定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病区及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和参与病例转运、环境清洁消毒、标本采集和实验室工作等特定人群的防护,具体要求按照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指南和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南执行。
(三)应急反应的终止
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应急处置领导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或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满足终止反应条件的即可终止应急反应。
四、工作重点
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原则,通过网格化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多重要手段,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开展全覆盖、零死角排查管控,确保疫情应急处置期间各个环节无遗漏、零差错,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输出,阻断疫情“传播关”。
(一)强化包保责任。
对有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重点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动态摸排、台账管理,严格落实“挂包领导+镇村组干部+家庭医生”“三对一”盯防,确保重点人员居家隔离14天以上,期间坚决杜绝走出自家院落。一旦发现私自外出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各村(社区)要成立党员代表、群众代表(3-5人)组成的义务劝导队,对居家隔离人员严密监控,发现外出立即制止。
(二)强化宣传教育。
在重点人员居住地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单、温馨提示卡等宣传资料,引导返乡群众自觉遵守隔离制度不外出。各小区、楼栋要张贴“非本小区(单元)人员请勿入内”,超市要张贴“未戴口罩禁止入内”的温馨提示语,并落实具体责任人,镇广播站要反复播送县防疫指挥部通告及镇党委镇政府通知;镇流动宣传车要深入各村(社区)反复宣传,做到村社全覆盖、人员全覆盖。要在主要道路口、各村(社区)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站点,营造疫情防控深厚氛围。各村(社区)要建立微信群、QQ群,及时上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防范措施,消除群众恐慌心理,教育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三)强化数据摸排。
镇村(社区)干部、党员代表、村民小组长要全面摸排辖区类人员情况,分类登记造册,做到人人排查、户户见面,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对每天摸排的数据第一时间报镇党政办比对,该入则入、该出则出,实行动态管理。
(四)强化
在进入镇辖区的主要路口设置卡点,安排医务人员、公安民警、工作干部昼夜值守,对省外过往车辆进行劝返,对过境车辆全面筛查、检测体温、登记造册,发现体温不正常、干咳乏力者一律不得放行。场镇全面休市,防疫、生活必需物资销售门店在落实有效防疫措施并报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后可对外营业,其余门店一律关闭。镇居民及义务配送队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场镇车辆进出通道全面关闭,过往车辆和行人一律不准进入场镇。各村(社区)要全面实行外出报告和通行证制度,在进出村路口设置劝返点,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劝返,因突发情况必须外出(进入)本村辖区的人员须向村(社区)报告,经同意并出具相关证件后方可外出(进入)。
(五)
村医生每天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对重点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并做好记录。各村要组建由党员干部、基层民兵组成的生活必须物资义务配送队,主动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证件代办、免费送餐、代购生活必需品等服务。全面推行家庭医生上门服务,村医生、镇卫生院要积极主动上门问诊、送医送药,为群众就医提供方便。对孕产、突发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实行“一事一议”,各村(社区)要及时将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六、工作总结
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应急处置领导组应及时组织现场处理人员和相关单位收集整理疫情处理档案资料,举办应急处理经验交流会,撰写疫情处理技术报告,包括疫情概况、发生发展经过,调查内容与方法、流行病学分析、处理措施与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问题与建议。同时可聘请外部专家进行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报告的数据是否及时准确;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情况通报是否及时;采取的措施是否及时、果断、科学、有效;人员、物资、经费是否及时到位等,并提出评估报告。通过评估结果,对预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及实施效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应急保障
(一)物资、经费保障
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消杀药械、采样设备等物资。
人员保障
组建由素质高、业务精的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消杀、实验室检测等专业人员参加的疫情应急调查处理小分队,并保持通讯24 小时畅通。
(三)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