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发〔2021〕18号
大英县公安局
关于印发《大英县公安局会议制度》等
4个制度的通知
县局各单位:
现将《大英县公安局会议制度》等4个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英县公安局
2021年5月17日
大英县公安局会议制度
为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县局实际,特制定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议室管理
指挥中心负责业务技术用房311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局党委办公室负责业务技术用房308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部门会议室由各部门负责管理。
二、会议承办
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会务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包括会议所涉及的通知、会标、座牌、饮水及图文采集、编辑、会议签到等事宜。全局性会议由指挥中心负责;部门承办的会议,承办单位应提前将会议通知送达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协调会议时间与会场。
三、会议纪律
(一)严格按照会议要求确定参会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主持会议的局领导请假并向会议组织者报备后,可由其他人员代替。会议通知中所指的“主要负责人”指各单位主持全面工作的负责人。
(二)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严格按座次就座,并提前5分钟就座完毕。参会人员入场前应亲自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会议开始后进入会场的人员一律被视为迟到,会议工作人员做好迟到人员的登记工作。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离场、长时间离席,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的,必须经主持会议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早退处理。
(三)参会人员一律按要求着制式警服(有特殊要求或临时性会议除外),会议期间不得交谈或随意走动,将电话设为静音或关闭,认真听取会议精神、作好笔记。
(四)会议期间,会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非参会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会场约请领导、传送文件,确有紧急情况需要处理,由会议工作人员代办。
(五)凡各类涉密会议,参会人员须严格遵守会议保密规